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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新川樾府南小区(配建人才公寓)销售对象
1.第(一)类人才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B、C、D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高新南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高新南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3)符合《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2021年修订)》A、B、C、D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高新南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高新区人才项目申报系统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4)符合《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2021年修订)》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高新西区、生物城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高新区人才项目申报系统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第(二)类人才
符合成都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条件的重点企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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